废品收购规定(废品收购有什么优惠政策)
本文目录一览:
- 1、废品收购站相关规定
- 2、废品回收备案规定?
- 3、无证收购废旧金属怎么处罚
废品收购站相关规定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遵守相关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并可采取多种方式提供回收服务。
法律分析:废品收购站的经营是由工商部门管理的,废品收购的经营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法律分析: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物品禁止回收,第一类是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第二类是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第三类是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最后一类是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废品回收备案规定?
1、废品回收经营者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如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还需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生产企业在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与废品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明确回收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内容。
2、当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如果是工商登记事项,则在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主体需完成工商登记后,在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若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还需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生产企业应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合同中需明确回收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内容。
无证收购废旧金属怎么处罚
1、法律主观:无证收购废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无证收购废品将会受到的治安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以下的罚款;规模较大、社会危害性较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没收相应工具及材料,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对单位或直接责任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